偽造房產證結婚證抵押借款 福鼎一男子因詐騙罪獲刑
偽造的證件。
偽造的證件。
嫌疑人施某超。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劉常娟 文/圖) 因手頭拮據,福鼎一男子便動起了造假證騙錢的歪腦筋。在借到錢后,還玩起了失蹤。直到這時,債主才發(fā)現,該男子用來借錢抵押的房產證和結婚證都是假的。5月8日下午,記者從福鼎市法院了解到,這名造假證騙錢的男子已被判刑。
記者了解到,造假證騙錢的男子施某超今年44歲,并沒有穩(wěn)定工作。案發(fā)前,因手頭拮據,施某超便想找債權人盧某借錢。其間,盧某要求其提供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方能出借錢款時,施某超便偽造了一份虛假不動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并利用原有的離婚證書動手自制了一份自己和現女友的結婚證復印件以蒙混過關。
收到抵押擔保的盧某,沒有當即審查證件的真假,便將現金14800元出借給施某超。三個月后,施某超償還了7800元,但隨后的一段時間,盧某遲遲未收到施某超理應償還的剩余7000元,又無法聯(lián)系上施某超,方知自己被騙,當即向福鼎市公安局報案。今年1月,在外躲債的施某超在寧波市火車站被當地民警抓獲歸案。
福鼎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施某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坦白和獲取被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并參考所在社區(qū)的意見,遂依法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4000元。
責任編輯:葉朝玉